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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非公我们一路前行

时间:2020-10-09

来源: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于海迪

录入:于海迪

审核: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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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紧紧围绕区委、市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战略部署,从五个方面,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环境提供坚强地司法保障。    
  搭建检企互动平台 畅通企业诉求
  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走访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依法化解2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协调行政机关对企业减罚6万多元,有力彰显了司法文明,让民营企业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在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发放《辨护人、诉讼代理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函》,征求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针对排查出的为企业发展服务意识不强、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少、不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教育活动不多等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深入分析原因,有效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将整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规范司法行为
  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扎紧制度的笼子,严禁干警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使用涉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企业合法自主经济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进行责任倒查。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办案理念,防止办案方式不当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声誉、促进市场主体长远发展。    
  全面履职找准定位 把握执法尺度
  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和规定,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强化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罪与非罪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依法稳妥化解涉检信访,涉企矛盾纠纷。运用预防调查手段,从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预防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和建议,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主动深入非公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内部防控体系建设,周边治安状况等情况,对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和预警预测,提出对策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送法上门答疑解惑 主动靠前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以电话、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检察机关职能及开展的相关工作的认识,拉近检察机关与企业人员之间的距离,提升企业人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抽调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主动上门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劳动争议等方面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就企业如何运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对企业管理人员关心的诉讼时效、证据保存、诉讼主体等一些法律问题和纠纷处理及时提供援助,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召开磋商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拓展沟通渠道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检察机关履职之本,完善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畅通与企业的联系渠道,认真受理企业来信来访,开通服务企业热线,建立企业检察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同,实行“互联网+检察”工程,聚合“两微一端”掌上媒介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新平台,拓展检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并以检企联络办公室、12309举报电话,构成覆盖检企沟通平台,畅通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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