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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检察院四项举措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时间:2019-12-16

来源: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丽锋

编辑:于海迪

录入:于海迪

审核: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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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郊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集中学习、多渠道宣传、繁简分流等措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止目前,我院已办理了90余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
  一、开展定期集中学习机制,强化业务素质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我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推进会议,定期组织刑检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检察干警深刻领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科学内涵,更新司法理念,提高了干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能力。为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强化了检察干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通过多渠道宣传,拓展认罪认罚认知广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能进入公众视野,如何能得到大众的普遍认知,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我院印制了上千份宣传册,到社区、广场、公园、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讲解。宣传册详细阐释了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配以生动的案例图画形式进行对比说明,让大众对认罪认罚制度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在广泛宣传之外,我院还重点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宣传讲解,对有认罪认罚意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登记,让办案部门进行认领,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通过宣传,有130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认罪认罚意向预登记。并且我院对所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和条件的案件,均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策精神,鼓励和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通过多渠道宣传及逐案梳理讲解,我院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已达90余件,适用率逐步提高。
  三、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确立律师值班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我院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协商,由司法局统筹经费,我院与君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保障提供值班律师服务,该所律师优先为我院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为确保值班律师能及时有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我院专门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为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办公硬件保障。值班律师制度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繁简分流、程序简化,实现高效化办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分流让司法格局优化,能让更多的司法资源转移到疑难复杂的案件上,这是法治时代的基本要求。我院在案件受理时进行繁简分流,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实行集中受理、优先受理,并将案件及时分配到认罪认罚案件专办组中。对于此类案件审查时实行法律文书简化,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重点核实和列出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内容,清晰展现案件信息,简化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办理的高效化。并确立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快速通道”机制,目前我院已有近20余件危险驾驶案使用上述办案模式,平均每案办理时间仅为6天,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制度的优势,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实现全程提速、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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