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民检察院
以流程监控为手段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时间:2019-12-24
来源: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烨
编辑:于海迪
录入:于海迪
审核: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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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人民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制定《关于对员额检察官案件质量评查计分考评办法》,通过案件评查管质量,以评查促办案,促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案件管理部门指派专人作为流程监控员建立统一交流群并在群内实时发布相关内容,全程跟踪提示承办人重要办理节点。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每月底召开联席会议 ,通报当月流程监控总体情况,梳理问题,警示案件承办人。
案件管理部门每季度印发《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并建立问题跟踪督查、落实情况反馈制度,要求员额检察官对案件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和员额检察官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此外,我院还采取“个人自查、部门复查、科室互查”的常态化机制严把关案件质量,通过承办人进行自我评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办结案件交叉互查,各个部门之间不同案件相互评查明确提出不规范之处,并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