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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

时间:2023-08-09

来源:佳木斯郊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葛颖

编辑:李禹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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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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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制度的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提升干警能力水平、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8月7日,郊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及律师代表受邀参加。

  培训会上,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杨敬娟在检察官学院学习的内容为主,结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师以及检察机关各自的工作特点,以“电子证据的审查与技巧”为题,重点阐述了侦查机关如何保证电子证据数据来源合法、程序合法、提取合法、保存合法,以保证提交到检察机关的电子证据是合法证据;又针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应如何从几方面审查电子证据作出重要讲解,尤其是对哈希值的讲解,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专业性,又从法官的角度讲述了如何认定被告人主观犯罪故意的证据认定规则;又从辩护人的角度分析了电子证据检验报告的辩护要点。从不同的思维不同角度和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电子证据在案件当中的重要性问题。
  同堂培训是深化公检法业务交流、形成共识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提高公检法在司法活动中协调配合质效。下一步,郊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专题交流、座谈研讨、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以“同堂”促“多赢共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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