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
举报中心”挂牌成立
时间:2018-07-18
来源:研究室
作者:彭计勇
编辑:彭钦
录入:彭钦
审核:孙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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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9时30分,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区委书记高志军、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艳波、区委常委、副区长孙跃武、区人大主任郑昌辉、区政协副主席占广生、法院、公安、国土、环保等15家部门领导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揭牌仪式。区委书记高志军同志与郊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强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成立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构建开放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全省检察机关面对职能大调整、检察工作面临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未来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行的积极探索,更是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在揭牌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介绍了成立“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表示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聚焦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把受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线索作为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以百姓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努力提供更加符合人民需要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郊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郊区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艳波在讲话中对郊区检察院多年来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肯定。同时指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要针对我区具体情况和特点,积极开展工作,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勇当改革发展的切实保障者、公共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公平正义的忠实守护者,努力把举报中心打造成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区委书记高志军表示,郊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履职,确保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要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不得阻碍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正确、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区委书记高志军表示,郊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把公益诉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履职,确保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要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不得阻碍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正确、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挂牌仪式结束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和与会人员参观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控告申诉大厅、案管中心,对郊区检察院改变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务公开,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的创新举措纷纷点赞。
郊区人民检察院公示: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范围: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4、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5、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6、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7、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七大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