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通河县检察院制定9项工作制度优化营商法治化环境
时间:2019-10-15  来源:通河县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编辑:何其伟     审核:张旗兵     录入: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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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河县检察院按照哈尔滨市检察院及该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制定出台了9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职能发挥,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法治环境,既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工作。制度要求,以来信、网络、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接收群众信访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和12309检察网信访事项,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对所有信访事项,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来访21件27人,案件分流率100%。自行收到非管辖来信3件,均已按程序转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二是力为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提供检察保障。规范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落实省院《关于加强对涉疫案件依法办案指导准确适用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意见》,正确把握涉疫情防控司法政策,依法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以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意见”和市院“24条便民承诺”为抓手,综合运用检察职权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年初以来,该院共办理信用卡诈骗案件1件,因犯罪嫌疑人已向金融机构返还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已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同比增长100%,有效地保障了群众财产安全。开展亮剑护河专项公益监督工作。联合制定《通河县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通河县水务局履行工作职责,清理违规堆放在松花江通河镇段娱乐设施,确保松花江堤防安全。主动作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办理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件3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包保扶贫点一清河镇漂河村的扶贫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

  四是依法严惩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对涉及企业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进行必要性和合法性审查,及时解除无必要和超标的、超范围的查封扣押冻结,对在押的企业家、企业重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专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维护涉企人员的正当权益。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通河县检察院共受理涉恶案件2件,分别为许某云恶势力团伙和孙某恶势力团伙案件,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均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积极配合我县扫黑办开展“六清两建”工作。我院扫黑办根据工作方案,开展了线索清仓、案件清结、行业清源、伞网清除等工作,并建立了“六清两建”工作常态化机制。

  六是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通河蓝天碧水,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督。2020年,该院共办理“亮剑护河”、“面源污染”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其中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6件,同比上升100%,全力打好通河净土保卫战、美丽乡村保卫战和原生态保卫战。

  七是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践行阳光司法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探索和建立由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公开听证”制度机制。2020年,该院共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5次,涉及案件9件。其中,拟作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8件,支持起诉民事赔偿案件1件,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监督工作。以“通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通河检察院龙剑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4次,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